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资料图片)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6月27日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书面表决,同意聘任郭峰先生为公司

总经理,聘任高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聘任秦正余先生为公司副

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我们认真审阅了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资料,

没有发现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没有发现最近三年受到

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没有发现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

次以上通报批评;也没有发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其他情形,上述人员均符合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

  二、我们认为上述任职人员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

定。

  三、我们一致同意对于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独立董事:张晖明、文学国、徐宗宇

                          日期:2023 年 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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