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8     证券简称:华安鑫创      公告编号:2023-002


(相关资料图)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

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何攀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公司

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最新法律法规、监管规则要求,结合公

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内部治理

结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经出席会议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

再授权的相关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代表公司就上述章程修改事宜办理相

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深化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以下部分管理制

度进行修订,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以上子议案 2.1、2.2、2.9、2.11、2.15-2.17、2.19 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子议案 2.1、2.2 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 的三分 之二 以上通 过。 具体内 容详 见公司 同日 登载于 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可以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投资由商业

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的投资理财品种或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

有效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

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

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23 年 2 月 2 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特此公告。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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