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发帖咨询,想知道公租房共同申请人为子女,子女成家后我能单独申请公租房吗?申请原公租房会不会受到影响?
针对该网友的问题,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答复说,根据《关于做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常态化申请受理和审核工作的通知》《赣州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赣州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规定》等文件规定,若该网友家庭子女已经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可以在公租房小区运营管理单位办理共同承租人异动业务,其子女待完成业务办理且不再享受住房保障后,可单独申请市中心城区公租房,但该网友家庭目前所承租的公租房将按规定进行户型调整,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记者曾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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